整理房間,
意外地發現,從1996年開始,自己每年都會買一本記事本,
就這樣按部就班地寫過一年又一年。
但十幾本筆記本的樣式卻一再地呈現鬼打牆風格,
只記得,每年都說"我發誓"買一本完全不一樣的,
比如說全黑,上面有骷顱頭,比中指,或很ROCK。
小時候,好像還沒有找到人生的方向,
重要的事情,我會在短句前畫一顆星星,更重要的事情,畫兩顆星星,
如果忘記它就會遭遇不測的事情,
會忽然失心瘋地用各種顏色的筆,畫很多疊在一起的星星,
非得讓筆水顏色都滲透到另一頁,才善罷甘休,
彷彿這樣也會印在我腦海裡般地。
那都是些怎樣的事情呢?
瀏覽了一下,不外乎是-叫喜歡的人起床,借打混鬼筆記,
打賭打輸了要立刻買麥當勞早餐"督小",或是...收班費!
長大後,對於已經發生過的事情,不再歇斯底里,
學會理性地將"很用力地把整件事情塗黑,
並從中享受奇異快感"的壞習慣改掉,
改成只在前面優雅地打個小勾...
曾擁有,再失去。
或者說,當失去事件的剎那,
經歷過,才算真正的擁有。
躺在記事本小小格子裡的計劃和提醒,
如今串連成回憶,
造就了今日的自己。
看著歷史上某年某月的某一天,有哭臉,有笑意,
而2009年還未發生的計畫與提醒,
終將變成喚不回的過去,
不論是沮喪失意,抑或滿足到心坎裡。
突然明瞭,人生會像依序排列地記事本般一直往前進,
活在當下,是最重要的事情。
簡短的四字,蘊涵了真締。
感到無限欣喜,
因為從過去到現在,
因著某種執著與無可救藥的慣性,
使得我依然擁有我自己。
2 則留言:
我也有好多記事本耶!早期的還會寫小日記留下愚蠢的證據,想想時間過的真快....
哈哈我也會寫日記,
但是有了blog之後,整個都爛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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